關於醫藥分業下的醫師藥品調劑權案,司法院大法官於民國108年6月14日召開第一四九三次會議作成釋字第778號解釋,認為限制醫師藥品調劑權未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,與保障人民工作權的意旨,尚無違背。
詳細釋字778號內容請見:
1. 法源法律網
https://www.lawbank.com.tw/news/NewsContent.aspx?NID=161317.00
2. 司法院-司法最新動態
http://jirs.judicial.gov.tw/GNNWS/NNWSS002.asp?id=471991